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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》已于2005年1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1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5年12月21日起施行。
《建设部关于修改<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>的决定》已经2001年7月23日建设部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以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《典当管理办法》已经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并经公安部同意,现予公布,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。
(2004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) 法释[2004] 16号
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,规范会员单位的典当行为,维护典当业的信誉,推动典当当业的健康发展,特制订本行规。
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:共20条